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牛盘宝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林草局、国家文物局等1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共18条,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服务保障好长江经济带发展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。《意见》规定了强化执法司法工作协同的具体举措,提出加强沟通会商,聚焦污染防治攻坚、长江十年禁渔、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多发高发案件,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;支持执法行动,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、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行动;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,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;明确信息互通共享,加强数字赋能和信息化建设;加强府院联动,妥善化解矛盾纠纷。
《意见》规定了优化执法司法衔接的相关举措。明确加强长江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、环境公益诉讼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,发现需要追究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法律责任的,依法移送案件。明确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,应当遵循系统治理、整体保护、专业化审判、方便诉讼等要求,并及时商请同级司法机关。
在深化合作方面,《意见》规定了深化执法司法有关工作的合作安排,要求健全日常联络沟通机制,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,联合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(法治宣传)基地,联合普法宣传,充分发挥长江流域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纽带作用,携手建设同高质量发展、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,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绿色发展。(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卢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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